河北省G1812保阜高速K166+000-K166+177在役公路边坡试点监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G1812保阜高速K166+000-K166+177在役公路边坡试点监测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合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国家高速公路G1812沧州至榆林高速K166+000至K166十177段位于保定市唐县,长0.177公里,土质填方路基,边坡高度约18米。现状存在坡脚冲刷、裂缝轻微错台、挡墙外鼓等情况,存在滑坡风险。
(1)单坡监测系统建设。建设单坡监测系统包括系统硬件、系统软件和配套工程,实现基础设施管理、地图展示、数据查询与统计、异常报警等功能。
(2)监测与预警等设施建设内容。监测内容包括地表位移、土体沉降、环境及气象等指标,主要设备包括北斗 GNSS 设备5套、高分遥感卫星监测6次、深层位移监测1处共柔性测斜仪 11 套、倾角计9套、沉降计2套、土壤含水率计1套、雨量计1套、气象卫星数据获取3年、智能视频监控设备1套、声光报警装置2套。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包括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系统软硬件联合调试、监测数据校验、系统接入与试运行、系统手册编制、培训、验收移交及后期服务等。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实施日期为2025年2月,系统建设期3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系统调试完成、试运行结束并通过采购人交工验收后3年内的监测数据分析,评估及日常养护建议、系统软硬件运行维护、外场设备检测、维护与修复等服务。
2.5 服务地点:保阜高速K166+000-K166+177段。
2.6 服务标准:合格。
2.7 安全目标:不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路基或桥梁或隧道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4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服务合同被解除。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近5年(2020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路基或桥梁或隧道智能监测与预警系统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
(8)(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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