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横州市公安局-租赁30辆新能源汽车3年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NZC2024-G3-270217-GXGN
二、项目名称:横州市公安局-租赁30辆新能源汽车3年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横州市圣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横州市横州镇魁星路002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壹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314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横州市公安局-租赁30辆新能源汽车3年 服务范围:横州市公安局-租赁30辆新能源汽车3年一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横州市公安局-租赁30辆新能源汽车3年一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标准:横州市公安局-租赁30辆新能源汽车3年一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会琴,王茹,韦春杰,卢劼心,毛菊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以项目成交额为基数下浮20%计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712.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为:95.15分
2.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横州市公安局
地 址:横州市横州镇教育路14号
联系方式:黄警官 0771-7229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6-1号南湖翠苑4层0431A号、0431B号、0431C号
联系方式:0771-57255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丽红
电 话:0771-572558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冠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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